近日,经积极申报与协调,由国家民委批准,我省34个锡伯族聚居村纳入国家“十三五”人口较少民族扶持范围,增幅39%,占全国新增总数的12%。至此,我省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的锡伯族聚居村达到123个。
“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对纳入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政策范围的聚居村在资金上给予倾斜,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民族文化传承等4个领域建设项目上进行重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