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锦州再出十项举措对抗雾霾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暂停户外活动

12.11.2015  12:13

  此次辽宁遭遇雾霾来袭,锦州市的空气污染程度在省内来说相对较轻,但也不容乐观:11月7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8,11月8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28,11月9日,污染状况略有好转,AQI指数下降到124,首要污染物全部为PM2.5。11月10日,空气处于中度污染状态并将持续一到两天,预计12日开始好转。  

今天,辽宁省政府第二次召开专题视频会议,部署全省抗霾工作。视频会后,我市召开会议对全市抗霾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

  重点抓好十个关键环节:

  1  经信委、环保两部门要对重点企业派员进厂督查,对列入应急预案的44家重点企业采取控制措施降低污染排放;

  2  交警、交通两部门对黄标车、重载车、超标车等采取限行措施,直至预警解除;

  3  住建部门要对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等产生扬尘的工地进行检查,严控施工流程,确保按环保要求作业;

  4  城管部门要对重点城市道路加强保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降低路面扬尘;

  5  以城区政府为主体对城内10吨以下特别是1吨以下小浴池锅炉采取禁烧限烧措施进行控制,降低低空污染;

  6  以县(市)级政府为主体,加大对秸杆焚烧的管控,消灭一切着火点;

  7  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公众的引导,建议广大市民适当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暂停户外活动;

  8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雾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倡导市民尽量少开私家车,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尾气排放;

  9  环保、气象两部门要加强协作,科学研判,及时将空气质量预测研判结果上报应急指挥部;

  10 凌河区、太和区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港口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分别控制区域内大棚取暖烟尘及港口运输扬尘问题,严控区域内监测子站的监测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