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

09.06.2017  23:41

 

  中共锦州市委  锦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锦委发﹝2017﹞25号),《意见》从五大方面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民族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了责任部门和责任措施,全面指导全市民族工作扎实开展。 

  《意见》分析了全市民族工作面临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指导思想;指出要以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大力扶持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抓手做好改善民生推进整体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以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为抓手做好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流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为抓手做好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工作;要以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做好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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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有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民族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