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29.11.2016  03:02

 

  11月25日,锦州市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市宗教工作。市委书记王明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翟文豹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赵璟传达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副市长王立维宣读相关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结合我省宗教工作实际,对我省宗教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市各级干部要充分把握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准确把握锦州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领会党的宗教政策,注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明确管什么,怎么管。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善于引导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充分用好宗教界爱国人士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广泛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致力于锦州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伟业之中,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奋力开创全市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宗教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全市宗教工作的形势,不断推动全市宗教工作健康发展。充分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把握以“”的正确方法来做好宗教工作,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断提升我市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科学内涵。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把全市宗教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巩固爱国统一战线,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要加强领导,创造条件,为做好全市宗教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要切实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要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接照“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要求,建立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要将宗教工作所需经费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要强化宗教事务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严守政策法规底线,不得参与支持任何形式的“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名义助长宗教热。禁止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参与经营活动,对违规人员要追究责任。严禁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宗教事务中谋取利益,坚决惩治腐败。切实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筑牢工作基础。 

  会上印发了《中共锦州市委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锦州市委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佛道教“两乱”专项治理方案》。 

  锦州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驻锦高校领导等180人参加会议。北镇市、义县、古塔区、市公安局、渤海大学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