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

24.03.2016  16:44

3月16日,锦州市民委(宗教局)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对2015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全市各县(市)区民宗局领导班子,市民委(宗教局)机关全体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第一年,要认真研究抓好2016年工作。一是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要务,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起草推动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市人大对《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意见,会同公安部门宣传、贯彻、执行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抓好以“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十三五”期间培育10个左右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会同教育局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围绕扶贫攻坚,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确保省定12个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如期完成。二是以促进宗教和谐为重点,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和“双文明”总结表彰大会,深入开展“双文明”创建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宗教慈善周”活动,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和宗教界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深入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维稳联络员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执法程序以及文书的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