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局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做好“双创”工作

11.03.2016  14:09

今年辽宁省锦州市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启动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劣行为,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强食品经营小作坊规范化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建设。

今年,锦州市将制定下发《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规划》,按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建设工作。2016年6月前,义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县;2017年底前,黑山县和北镇市建设成食品安全放心县(市);2018年底前,凌海市和太和区建设成食品安全放心市(区);2019年底前,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松山新区和滨海新区建设成食品安全放心区。

锦州市委、市政府一直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大事来抓。市委第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做出决议,以问题为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举全市之力,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在全市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锦州市开展“双创”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既要带头抓好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更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全力做好“双创”工作,为锦州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实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要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按照整治与管理相结合、整治与服务相结合、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整治与行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围绕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环节和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及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六项开展整治,涵盖到食品药品各个领域。达到抽检一批重点食品药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一批重点食品药品企业,指导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树立一批先进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监管覆盖率、群众投诉办结率和回复率、不合格食品药品信息曝光率和违法案件曝光率“四个百分百”。“四个一批”和“四个百分百”既是工作目标,又是保障措施,既是工作任务,又是工作指标,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始终。

为使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的目标,锦州市各级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建立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整治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对于案件责任人的处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曝光、封存和销毁。坚持“宣传即监管”的理念,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和舆论引导,使其真正成为联系各级监管部门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既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又深刻揭露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社会危害;既及时报道典型案件和抽检不合格食品药品信息,又宣传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树立食品药品监管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