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和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日前,辽宁省锦州市食药监局制定了《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一是明确概念范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市局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是指市食药监系统内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检查事项,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小组,综合实施检查。“谁检查、谁反馈”是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或机构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具体实施检查的各综合检查小组或者各执法机构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公开、公正、透明”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公开。
二是建立抽查清单。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录入“双随机”子系统,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三是完善“两库”信息。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或省局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建立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双随机”子系统,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姓名、单位、执法证编号号、执法主体类型、执法检查事项等。“双随机”子系统根据执法人员名录库汇总的信息,实现按人员信息分类检索、按照检查事项分类随机抽取。建立本辖区的检查企业名录库。检查企业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确定抽查频次,动态调整。“双随机”子系统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企业实现分类、分事项检索并随机抽取;全面核对市管检查对象数量和名单,共核对食品生产企业38家、食品经营企业52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9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33家;建立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信息库,核对具有监督执法资格的监管人员56人,对执法主体类型、执法证件编号及有效期进行标注。
四是规范检查过程。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通过“双随机”子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企业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要求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1次,检查对象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数量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限定。局机关业务处室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其他业务处室实施抽查计划时,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企业,同一抽查部门不同业务处室实施检查时,同时实行综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