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局细化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17.03.2016  11:33

3月11日上午,锦州市食药监局组织召开了锦州连锁超市企业负责人培训会议,锦州八家食品经营超市中层以上领导45人参加此次业务培训。

培训会传达学习了锦州市委市政府和市食药监局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对今年食品流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培训会对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为12个方面,88项标准,其中:高风险42项、较高风险34项、较低风险5项、低风险7项、对落实《食品销售企业量化考核评分标准》15个方面79条160项进行了逐项讲解和说明,明确了食品专项整治时限,要求参会企业对照标准自检自查在3月底前完成,企业经营设施环境达不到标准的在4月15日前进行改造完毕。会议就如何落实好食品流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