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工商局深入开展“两节”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02.03.2016  11:38

 

    “两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消费的旺季,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了确保“两节”期间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锦州市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商品商品深入开展“两节”专项整治,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自1月7日起利用12315宣传车在主要商场、街道、大集播放录制的宣传广播,其中包括市工商局的主要职责、2015年抽检情况及与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利用宣传车引导科学消费,创建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在《锦州日报》刊登了白建民局长关于2015年市工商局抽检情况的答记者问,利用九个问题详细解答了消费者对于工商抽检工作的一些疑问。 二是组织抽检,加强质量监测。 组织了液化气、儿童服装及烟花爆竹的抽检,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423户,烟花爆竹已抽20批次;液化石油气25批次,其中每个县(市)抽5批次;服装70批次,其中古塔、凌河各抽10批次,每个县(市)抽10批次。 三是对消防器材和烟花爆竹商品进行专项检查。 1月18到22日,对全市消防器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由于各经销消防器材的企业库存少,无法进行抽检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进行全面大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禁止超范围经营或不按核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检查进货凭证,看经营者是否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责;检查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据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看经营者是否有虚假表示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行为;检查包装标识,看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是否真实标注,是否有超期、无生产日期、假冒及不具备合格证及强制认证的违法行为;检查商标广告,看是否有商标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以上违法行为。还联合公安、质检、安监部门检查烟花爆竹市场。1月13日,市局白局长、赵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到市场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工作。还组织各县(市)市局进行全面检查,对锦州的5家企业全部进行了抽检。 三是加强餐饮业行业监管,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月25——2月5日,对全市餐饮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提供收费一次性消毒包装餐具行为,收取额外服务费行为,禁止自带酒水行为,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行为,利用殿堂告示、价目表、菜样板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入误解的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联合消协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暗访的形式以消费者的身份与各饭店通话,并进行同步录像。通过暗访部分饭店存在自带酒水不开发票不抹零、餐具有收费现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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