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确保“生态立市”战略实施
16.05.2016 09:18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该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26个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实行党政双组长领导体制,下设5个专门领导小组并分别设办公室。各专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直接对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各成员单位对领导小组负责。
此外,对各专门领导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也进行了明确,将通过全体会议、专门会议制度以及考核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6.05.2016 09:18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沈阳市环保局
关于征求《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沈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