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教育局积极行动广泛开展“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

26.10.2016  19:12

  10月18日下午,锦州市教育局召开“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大会,局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共计197人参加了警示教育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传达了10月18日上午锦州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讲话内容;通报了4起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并对与会的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一步提高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的思想认识,从内心深处真正领会精神实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遵规守纪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锦州市纪委《关于做好警示教育党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和引导系统内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不触碰红线一指,不越高压线一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锦州市教育工作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锦州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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