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林业局有序开展法治林业建设年活动

20.05.2015  14:06
今年,锦州市林业局将以创新依法行政的体质、机制为突破口,有序开展法治林业建设年活动。

一、严格执行学法用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为切入点,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根据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执法实践和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规划和安排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三是创新学习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各种手段,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一线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岗位能力培训。 四是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案件查办能力和内部监管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林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实行执法主体资格政府网上公示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杜绝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三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程序执法,规范受理、核准、审批程序。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听证、决定、执行等行政处罚程序,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定期提示、警钟长鸣;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持执法检查制度化,经常化;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接收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权利。

四、 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完善诉讼制度,打开诉讼工作的新局面,按照市政府文件的要求,行政诉讼案件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更好地解决官民矛盾,更全面的了解掌握本机关的执法情况,改进机关作风,增进机关与群众的了解信任。达到公平执法的目的。 

通过法治林业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必将为锦州市林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全面实现“法治林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