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林业局积极搞好经济林建设 多措并举增加林农收入
去年,锦州市林业局完成经济林工程建设面积14.63万亩,林业产值达70亿元,为农民致富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今年,锦州市林业局将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搞好经济林建设,以多种形式支持和鼓励林农创业,增加收入。
(一)做好科技支撑,强化技术培训,提升农户造林水平。为提高农民经济林栽培管理水平,增加林农收入,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将无偿提供技术培训和服务。市林业局将邀请省经济林所、干旱所、果树研究所的专家为乡镇林业站长、造林大户及村书记、主任和农户讲解榛子、仁用杏、苹果、梨等经济林树种的栽培与管理技术;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与电视台、广播电台联合开展广播电视讲座,普及经济林栽培技术,直接将相关技术知识培训到最基层林农。
(二)加大投入,保证农民创业无后顾之忧。认真贯彻省政府千万亩经济林建设精神,将扶持政策送到林农的手中。今年将在全市种植榛子、板栗、苹果、梨、枣等经济林,每亩补助300—600元。对锦州市从事木材加工、森林食品加工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并协调农业系统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农业技术应用、良种壮苗推广等项目整合、资金整合的好局面,保证农民创业无后顾之忧。
(三)通过土地流转,吸引企业、大户、联户参与经济林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地流转和相对集中,使经济林建设出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的好势头。市林业局将采取招商引资、引导大户承包经营等有效措施,积极筹措经济林建设资金,大力发展“公司+农户”经济林建设经营模式,为农民发展经济林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四)严把苗木质量关,保证创业农户利益。一是采取建设主体自行采购,造林户自愿的原则,要尽可能地杜绝“关系苗”。如自行采购不到,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提供苗源,建设主体或造林户自行选购。二是对所有苗木均进行检验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栽植。无合格证、检疫证等出圃手续的一律不准用,确保使用一级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