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维修养护工程效益显著
27.07.2016 00:03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016年中央下达锦州市维修养护资金1103万元,安排维修养护项目171处,已于6月底全部完工发挥效益。
为确保提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锦州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开工、早受益”。一是工程立项“早”,在维修养护资金未下达之前,就有项目储备,并编制了实施方案,待资金计划下达后,立即确定项目计划;二是工程审查批复早,县区将实施方案报到市局后,市局马上组织专家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通过后立即批复,尽量简化程序,为施工争取了时间;三是工程施工早,各县区待市级批复后,按照省厅进度要求,采取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方式,及早开工,特别是要占用农民耕地的项目,确保春耕前完成施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7.07.201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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