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第6服务组到锦州市调查复核、督导检查农村饮水安全及抗旱工作

19.01.2015  11:36



1月12日—13日,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彭贺志带领基层水利服务第6组赴锦州市,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及抗旱工作调查复核和督导检查。

服务组在锦州市水务局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关于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了锦州市及各县区关于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抗旱资金使用,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准备,水质检测工作落实及一村一处抗旱应急备用水源情况的汇报。针对提出的问题,服务组现场研究解决方案。

彭贺志对调查复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处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都进行现场核实,及时向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二是要采取措施,积极协调,提高省以上资金到位率,尽快落实市县配套资金;三是要加强对群众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视,变压力为动力,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做得更好,让农村百姓都能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厅第6服务组全体成员、锦州市水务局及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各基层水利服务组和市级检查组分别对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和抗旱工程开展现场调查、复核和相关资料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