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通报两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19.12.2015 08:31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2月18日,锦州市纪委通报两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分别是:
锦州市原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左立平、四中队中队长杜文元,于2013年10月6日接到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售楼处举报后,未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和测量,没有及时收集违章建筑证据。10月18日,巡查时又发现该违章建筑仍在施工,但仍未进一步采取监管措施,致使该违章建筑在其监管期间继续施工并整体完工,行为已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错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古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区市容办主任赵洪生于2014年7月在拆违整治工作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及时督促拆除某开发公司的工学里126号楼“起点网吧”及连体平房违章建筑,造成百余户业主多次上访,其行为已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错误,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9.12.201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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