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25.02.2016 11:2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月23日,锦州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这4起典型案例是: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滨海新区分局(现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李宁华,2015年1月末,以罚款名义向辖区内某商户业主索取钱款,据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北镇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潘国鼎,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投资修建、违规经营公益性公墓,牟取私立;擅自决定以“管理费”“赞助费”“年检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凌海市三台子镇金刚村党支部书记徐庆库,2009年,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土地占用补偿款管理和发放工作中,伪造收款凭证骗领占地补偿款据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义县城关乡西关村党支部书记袁维忠,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弟袁某虚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田还河面积,致使袁某冒领惠农补助资金;2014年,将村集体资金存放在自己手中达5个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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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201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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