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开展镁产业镁砂行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15.02.2017  17:01
        2月8日起,由鞍山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的四个检查组,对岫岩县境内64家镁产业、镁砂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查处,就此拉开我市镁产业、镁砂行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序幕。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而展开的,目的是从根本上规范镁砂行业经营活动,有效治理镁砂行业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无环评、无验收、擅自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在岫岩万友矿业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而持续生产,16座轻烧镁窑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烟气排放触目惊心;双利矿业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严重破损,大量烟气直排空中;万宁矿业有限公司部分轻烧镁窑无任何审批手续,仍违法生产,并擅自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烟气完全处于无组织排放状态。类似环境违法问题在其他镁砂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执法人员采用移动执法手段,现场办公,当场依法作出“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先行告知书。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事实认定的镁砂企业,下达正式处罚决定,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的将采取“责令停止生产、按日连续处罚、移送公安机关”等严厉措施。

    本次专项行动中,环保部门将与公安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密切配合,加强严重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惩戒,确保行政处罚和处理决定落实到位;同时,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