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法院“先行调解”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18.02.2017 00:38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先行调解”试点作为对接调解与诉讼工作的专门单位,将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先行调解”试点紧密结合起来,构成了点线面密织的调解网格。同时,法官深入村镇街道、参与人民调解的方式更加多样,不但可以深入到试点指导开展调解工作,而且可以通过电话、视频语音等方式通过远程方式指导试点接待员开展调解工作。
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该院还针对衔接工作不顺畅、法官指导不深入、数据统计不统一、配套措施不完善、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具体解决措施:一是建立试点工作微信群。建立起六个试点单位互通互助的微信群,分享经验、共享资料。二是建立法官指导新机制。成立法官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官进试点指导调解工作进行监察,以固定化、模式化的形式开展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进试点少或不进试点的人民法庭进行惩戒。三是规范案件登记制度。由法院制作统一的接待登记表格,并下发到各试点单位,要求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详细登记,并将登记结果每月上报,年底作为试点单位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四是细化工作流程。法院向试点单位发放案件移送《意见函》和试点单位专门公章,并制作了上号印章,便于上号阅登记。同时,要求试点单位每一个移送案件都制作两份《意见函》,一份交由当事人作为诉讼材料送至法院,一份由试点单位存档备案。五是开展广泛宣传。由法院大力宣传“先行调解”试点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巡回审判车下乡宣传等方式深入农村、走进农户,让“先行调解”真正被老百姓了解并接受。
截至2016年12月,六个“先行调解”试点共接待群众810余人次,诉前调解各类纠纷267件,成功调解164件,调解成功率为61.4%。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18.02.2017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