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王府镇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
为深入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坚持“实事求是、应入进入、确保不落一人”原则,对“回头看”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对阜蒙县王府镇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
一、 工作任务和目标
以事实为依据,参照市县有关规定,对全镇贫困农村人口进行重新识别,对符合条件的确保纳入,并做好纸质和电子档案,全面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落实帮扶措施,为全面实现“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打好基础。
二、 核查工作范围和标准
核查范围:全镇11个行政村
核查标准:贫困村识别遵循“一低一高一无”的原则。贫困户识别,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自产自用等情况,农户年人均收入低于3080元的认定为国标贫困户。
在核查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坚决不能列为贫困户。
1、全家不在本地居住3年以上(即户在人不在)。
2、在城镇拥有门市、楼房或有多处房产。
3、家中有轿车。
4、家中有5万元以上大中型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工程机械、运输工具。
5、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两委”干部(特殊困难的除外)
6、从事种植业的,除自有承包地外,流转承包土地50亩以上的;从事养殖业的,牛羊猪鸡存栏量分别达到10头、50只、30头、1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8、家庭成员中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公司)、注册资金超过5万元。
9、家庭成员中有国有林场和国有农场退休职工。
10、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不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三、核查时限
时限:2015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