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长期遭受家暴 用臂力器砸死丈夫
长期遭受家暴,在一次遭受家暴后,忍无可忍的杨女士趁丈夫姜某不备,持臂力器猛击丈夫后脑,致其颅脑损伤死亡。事发后,姜某的兄弟姐妹均对杨女士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从轻发落。法院判杨女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死者弟妹写了谅解书
2016年7月30日早7时许,杨女士做完早饭,姜某看见做的菜是烧茄子就很生气,一边吃一边骂杨女士。吃完饭后,姜某还不解气,拿菜刀向杨女士比划,后来又抓住杨女士的头发往墙上撞,又用双手掐住杨女士的脖子,将她掐昏在客厅。
杨女士苏醒后,想到这么多年来,姜某总是对她实行家暴,她经常遍体鳞伤,非常气愤,于是走进南卧室。看见姜某侧躺在床上,于是从客厅拿起臂力器向姜某后脑打去。
杨女士打了几下后,发现姜某的头上出了很多血,而且一动不动,她这时有些害怕,扔下臂力器下了楼。
杨女士下楼后用微信告诉儿子,说她和姜某打架了,叫儿子赶紧回来。儿子回来后拨打了110报警,警察赶到后,发现姜某已经死亡,随后将杨女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姜某的大姐表示,姜某脾气暴躁、好喝酒,总对杨女士家暴。杨女士这么做是被逼无奈的,姜某的大姐要求对杨女士从轻处罚,她和两个妹妹、弟弟都写了谅解书。
对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女士因家庭琐事持臂力器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
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等多人证实姜某长期对杨女士家暴,案发当天姜某再次实施家暴行为,因此姜某存在过错;杨女士在其辩护人的见证下书写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人对杨女士有认罪认罚情节当庭予以认可。另外,被害人亲属对杨女士犯罪行为予以谅解。
综上,根据杨女士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杨女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