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医院门诊看病 沈在校大学生可报销55%

27.11.2014  18:03

沈在校大学生定点门诊看病统筹报销不设起付标准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常旭)沈阳在校大学生在定点门诊看病,没有“门槛费”,可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沈阳市参保者个人门诊规定病种待遇信息上网或者打电话均可查询。

职工可在9月1日~11月30日重新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院

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基金起付标准为每月20元,在校大学生不设起付标准,绝大多数的大学校医院为该校大学生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月最高支付限额为80元。在非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职工因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及门诊手术治疗病种到沈阳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20元/月,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月。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60%,退休人员为65%,其中一般诊察费用每次支付比例为80%。

目前,居民在参保下一年度医保时应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如未选定,可在明年1月1日后就医时选择。职工可在今年9月1日~11月30日重新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院。

个人门诊规定病种待遇信息上网打电话可查

日前,沈阳市医保局推出两种查询方式:通过96856语音电话查询,就可以查询到目前享受待遇的门诊规定病种信息;通过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www.syyb.gov.cn)查询,即可查看到个人门诊规定病种信息。

为解决沈阳市省内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结算难问题,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在省内其他13个城市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代办业务。凡是在沈阳市医保局已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其选定的医院发生医疗费终结后,本人或其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当地指定的代办窗口可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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