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有路口30秒内10车“闯绿灯”

03.09.2016  16:11

  

  北二经街中山路路口,多辆“闯绿灯”的车停在路口-华商晨报记者王丽娜摄

  新闻背景:9月1日开始,深圳交警对机动车违法“闯绿灯”行为正式执法。“闯绿灯”是指在前方路口已经发生拥堵的情况下,虽然信号灯为绿灯,但如果驶入交叉路口,会造成交通更加拥堵的行为。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王丽娜)前方交叉路口出现堵塞,停在路口的车辆在绿灯情况下仍然继续通行。这种行为,被称为“闯绿灯”。

  昨日,记者走访沈阳多个路段、交通岗发现,此种情况确实存在,而且有路口因为有车辆堵在路口等待,发生短暂拥堵。

  走访:堵车路口存在“闯绿灯”现象

  时间:8时30分许

  地点:和平区北二经街中山路路口

  现场: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机动车,30秒内有6辆车先后停在交通岗中间。也有一些私家车自觉在绿灯的情况下在路口等待,没有急于通行。

  时间:9时20分许

  地点:沈河区大南街热闹路路口

  现场: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在大南街有短暂滞留,设信号灯路口又比较多,造成“闯绿灯”现象至少发生在两个交通岗。30秒钟之内最多时有10余辆车“闯绿灯”。多数私家车都“钻空子”,想在红灯亮起前加速通过。

  时间:10时许

  地点:大东区小河沿路小什字街路口

  现场:由西向东方向发生短暂拥堵,近1分钟的时间里,相同方向的车辆全部“闯绿灯”堵在路口,导致由北向东转弯车辆堵在路口,至少等待三组信号才能通过。

  司机:自己不过后面更堵

  对于“闯绿灯”的行为,司机张先生表示,就目前沈阳开学之后的路况,如果不早些通过路口,后面的车辆会很快发生拥堵,这样的话整条马路都会严重堵车。

  “如果路口发生拥堵,即使我闯了绿灯也会随着前一个信号灯变绿而正常通行,不会造成四个方向堵车的。”张先生说。

  “早晚高峰大家都着急,都不想迟到,所以出现‘闯绿灯’的情况。”司机王先生表示,他会按照信号灯指示及交警指挥开车,如果交警示意不能通行,他会遵守,如果路口无人监管,他可能会和其他司机的选择一样,看看别人是怎样通过的。

  法规:不按规定通行罚款100元

  沈阳市交通警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规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按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处100元罚款。

  法控处复议科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相关法规没有直接提出“闯绿灯”,但是如果司机在机动车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没有按照规定通行,是要被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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