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利用微信群红包赌博 七人被判刑
近日,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群名为“撸九子”的微信赌博案,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半至半年的不等刑期,并处5万至1万不等的罚金。当时警方查案时,抓获6人,涉案赌资达120余万元。
红包“下注”一天输2000多
30岁的宁某自己经营一家超市。一个多月前,朋友把他拉入了一个微信群中,让宁某没想到的是,这个群中时刻都在发红包,发的红包虽然不少,但每次只有一元钱,还是分成四份。
发红包前,荷官会不断提醒大家及时“下注”。发了红包后,又会提醒中奖的群友及时找荷官领钱。
“我基本上是买大小,一般一两百的买。”宁某说,第一天,他下了3300元的赌注,仅仅收回800元。第二天,他又买了2000元,也只收回了400元。两天时间,宁某转账10余次,把卡上的5000多元统统输掉了。冷静下来的宁某渐渐意识到,这个抢红包的群很可能就是一个网络赌博群,随即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
每天20场群主获600元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调派情报中队民警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由于此类案件是网络上参与赌博,隐蔽性较强,参赌人员的微信名称均为化名,对侦查取证难度较大,而且参与赌博人员不固定,一时之间,办案人员很难掌握赌场人员结构及分工情况。
经过一个多月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基本查清了这个赌场的人员结构及分工情况。
董某于去年6月份在微信上建立一个群,并将微信好友拉进群内,开设赌场,制定游戏规则及赌博方式,负责赌场的经营管理,是该赌博案中的头号人物,董某共设了3个微信群。
群主董某每场从赢家收取赢利的5%,他们每天赌博20场左右,董某每天获利500至600元。在整个赌场中的赌资,他们通过网上绑定银行账号转账的形式结算。荷官每天获利100元左右。
“撸九子”规则严格
2015年8月14日天刚亮,侦查员就潜伏在阜新市内董某出租屋附近,等到当天晚5时30分许,董某与3名荷官从出租屋出来准备吃饭时,将4人抓获,并在董某的手机里查到了2个月来的赌博全部记录,每场记录都有。
按照董某手机里的记录,2个月间,每天开场20次,每次1000――2000元不等,每天按2万计算的话,2个月下来,涉案赌资达120余万元。
经审讯,董某交代了全部。董某说,他们这个群叫“撸九子”,逢九为大,一个庄对三个门比大小,其他人可以捆绑三个门,输赢与三个门一样。
他们有严格的规则:这是一种赌博方式,谁抢到红包都无所谓,关键是按照事先约定的规矩来比输赢。
这个群有严格的“群规”:群内设荷官及庄、还有三门:初门、天门、砍门;荷官负责赌场参赌人员发红包和统计输赢,群内的赌博人员来抢红包,每次只能4个人参与,抢到的金额是由微信随机产生。抢中红包的4人,将自己抢到的金额点数相加,通过比大小,确定点数和最大的人为赢家。
谁想当庄的话,庄给荷官发个红包,底线最少押500元,上不封顶,抢完红包以后荷官按照游戏规则定输赢,之后荷官给大伙发钱,每场赌博赢家给荷官送红包,数额不限。
“给荷官发钱,看赢的多少吧,一般是68元、88元、98元或108元,看自己心情。”董交代说。
2015年6月至8月期间,家住阜新市海州区的董某以网名“阿联酋”的身份在手机微信客户端里建立了微信群,先后命名为“撸九子”、“撸管子”、“撸九VIP游戏”等,并组织40余人进行赌博活动,从中抽取红利。
法院经审理后,判处主犯董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宁某、于某、李某、李某荣、任某、郭某等6人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至半年不等,宁某处罚金2万元,于某等5人处罚金1万元。
韩万涛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阜新特约记者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