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女能人”拿别人房骗200万
12.02.2015 16:54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家住阜新市细河区50岁的家庭妇女赵某,自称与阜新市多个房地产开发商是“铁哥们”。在半年时间,赵某以3套别人的房子为幌,先后从王某等11人手里骗现金200多万元。
赵某自称与阜新市多个房地产商都是好朋友,久而久之,她周围的人都把她当成“能人”,求她换房、买房的人一个接着一个。
商人李某不但在市内有多家超市、商店,还有多套商品房待价出售。李某手中的3套房产一直卖不上好价钱,就想托赵某找开发商换换位置或楼层,并将3套房的房本送到赵某手中,让赵某给疏通关系。
手握3套“房本”,赵某放出风说:“我这有三套楼房,想快点出手,低价出售。”
与赵某是“驴友”关系的王某得知后,主动送上31万元要买其中一套;肖某看到赵某有“房本”,还有单元门钥匙和进户门钥匙,和小区保安也很熟,就毫不犹豫地送上15万元买房。赵某收到购房款,还都给他们打了收条。
从2013年5月到12月,赵某以3套别人的房子为幌,先后从王某、徐某、张某等11人那里骗得现金200多万元,然后玩起失踪。
被骗走3套“房本”的李某和把钱交出来的王某等人,一直找不到赵某,便到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东苑派出所报案。
近日,民警在沈阳一出租屋内将赵某抓获。经审查得知,赵某曾于2002年、2006年分别被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细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此时赵某已将骗来的200多万元挥霍一空,每天只靠女儿在沈阳打工的微薄收入度日。
公安民警提醒,买卖房屋要走正规渠道,要通过正规中介办理,“房本”上标注的房主须与本人所持身份证一致方可交易。还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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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15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