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健全督办督查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工作效率
02.11.2015 11:0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推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近日,阜新市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办督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局办公室作为督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局长和分管局长的直接领导,负责全局督查工作组织、领导、协调和检查,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并详细界定、明确督查范围,覆盖国土相关政务工作要点。
办法中进一步健全督办工作制度,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管副局长向局长负责,部门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二是归档分类,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要督查督办的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落实情况台帐。三是及时通知,立项督办。局办公室对需要督查事项报市局办公室主任审定后,立即以督查要点的形式下达给承办单位。四是限期报告,提升效率。市局办公室不定期召开督察督办会议通报限期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同时,强化对督办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及群众不满意的责任人追究责任,督查情况与岗位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2.11.2015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