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残联对分管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行动

25.12.2014  13:40

  按照阜新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阜新市党政机关办协会等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阜委办字〔2014〕43号)的文件要求,市残联召集所有已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阜新市肢残人协会、阜新市企业家协会、阜新市助残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与市残联分管社会组织专职理事赵文楷和分管财务专职理事贾迎辉联合召开专题工作会,并贯彻落实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原则,传达社会组织清理整顿通知的相关精神。

  为确实抓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市残联结合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织安排分管残疾人社会组织的领导全程指导,对市残联下属已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审查、整顿处理、总结验收等措施,重点对3个已注册协会(阜新市肢残人协会、阜新市企业家协会、阜新市助残志愿者协会)在清理人员、住所、资产、职能、企业、收费等项目进行整改,参检率达到100%。同时,市残联会同财务等业务部门,共同对社会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年检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力度,完善社会组织的章程,规范社会组织的业务及财务行为,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此次清理整顿,市残联所属的3个社会组织状况得到了明显转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会计人员管理,使财务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为市残联今后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认真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以巩固此次清理整顿的工作成效,确保市残联残疾人社会组织始终健康规范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