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初见成效

03.05.2016  14:26



 自全省开展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以来,阜新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全力展开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月末,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要求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阜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任务。根据省市委和省厅的要求部署,市水利局将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和任务指标,举全局之力,强力推进。一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主动与县区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会同住建、环保、卫生、凌河局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二是明确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的责任,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屯和具体责任人,将具体河段的责任人逐级分解到乡镇政府和水利部门干部职工、水利员、水管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实行河道内垃圾清理日报制度,以县区为单位每日17时前将本地区完成情况报市水利局,定期通报。四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4月25日开始,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带队组成5个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督导检查组,逐个乡镇检查河道垃圾清理情况,一天一调度。五是开展“遏制河道非法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宣传通告,阜新日报、阜新电视台对河道垃圾清理工作予以典型报道,有效地营造了爱河、护河、维护河道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出动900余人次,挖掘机170余台次、铲车190余台次、装载车辆260余台次,清理河道内垃圾3.7万立方米。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河道的综合整治及保洁长效管理,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集中性整治行动,并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办法,加快形成河道保洁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