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环保局加强调度 有序推进 “水十条”方案落实

10.10.2016  16:06
    近日,为加快推进《阜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相关工作目标,阜新市环保局以市水治办名义下文,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调度。

  今年年初市水治办印发通知,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月调度。今年8月,由市环保局起草,市政府印发的《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省督办重点环保工作任务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6〕39号),再次要求加强调度、督办,推进工作落实。根据前期调度情况,部分单位存在工作进展迟缓、信息上报不及时、报送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市环保局及时强化调度要求,规范各成员单位工作信息上报,并将定期汇总、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今后,阜新市环保局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工作不力县区、单位进行督办,对影响省市政府绩效考核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提请市委、市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