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续写水环境改善新篇章
春节前夕,阜新市水治办印发工作简报,总结2016年水十条落实进展情况,安排部署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号召社会各界共担使命,共同谱写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施治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篇章!
2016年,阜新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问题为导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年初编制完成《阜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全省首家报省政府备案,并有针对性制定完成细河、养息牧河、柳河和绕阳河达标方案,各县区也全部完成本辖区工作方案编制。市政府与各县区和主要牵头部门共20个单位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两次召开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两次下发政府明电,以任务分解表形式明确解决当前影响细河水体达标的主要问题的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市水治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指导、调度、督办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并印发4期简报通报工作进展。市环保局编制《阜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储备库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全市24个项目被纳入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完成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工作,定界结果已获省环保厅批复。5座在运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平均达标率为97%,全年运行负荷率同比提高10%。经过各单位共同努力,全年完成取缔“十小”企业、划定禁养区、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等14项年度重点工作,其他各项工作都在积极推进中。利用《阜新日报》生态环保专版等多家新闻媒体、市环保局网站和阜新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宣传,形成了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各相关单位要紧密围绕2017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通过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问责机制,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二是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切实提高主动性、执行力,按照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的目标和时限,对照问题加快梳理明确排污单位、监管单位的责任分工,尤其是针对严重滞后和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水污染防治任务。三是各级政府要全力配合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控、随机抽测和日常污染源执法检查、河段排污口巡查和专项督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加大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不达标排放问题的查处和整治,坚决杜绝偷排、超排等行为,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以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切实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