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车牌咋成了广告牌

12.05.2015  11:54

  “这车真够牛的,车的前后都没有挂车牌,却挂着广告牌。”近日,市民李先生向热线反映,他经过站西街时,看到3辆轿车在街上行驶,原本应该悬挂车牌的位置上却挂了广告牌。

  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有3辆不同颜色的轿车在站西街由南向北行驶,然后拐到创业路上继续向西行驶,车牌处均挂着广告牌子,车速不快。但当时是下午4点多,正是附近的平北小学放学的时间。李先生说,由于放学时段,一旦这几辆车与接孩子的车辆发生刮碰,或者发生其他事故,将给追查工作带来麻烦。

  就此,记者致电市交警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第95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上道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关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条第二款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该法第90条规定了最高200元的罚款处罚。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上道应悬挂号牌,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公众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