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虐老沈将建养老服务监督平台
日前,沈阳市出台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相关实施方案,养老院一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不整治,或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将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从全国其他城市的情况来看,杭州今年启动了新一轮“智慧养老”服务项目,同时市级监管平台正式启用,并开通了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热线,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养老服务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管;天津市也提出建立养老院实时监控系统和养老服务质量监督热线平台,服务质量不过关的养老院将淘汰出局。
沈阳市的实施方案中还提到,将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建立1-2家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年底前,养老护理员培训率达60%,持证上岗率达50%。
计划新建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院
方案提出,今年,沈阳市计划新建2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市投入运营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数达57个;计划新建3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全市投入运营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总数达750个,社区覆盖率达84%。
到今年底,全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由社会力量运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的社会化运营率达20%以上。
今年全市养老院计划新增床位4000张。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院,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
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嵌入式的小型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养老服务。
今年底60%以上养老院能提供医疗服务
支持养老院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院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到今年年底,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6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一批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院。
到2020年年底,沈阳将基本建立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院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6家公办养老院消防改造
民办养老院可享补助
方案提出,今年将对全市26家公办养老院进行消防工程改造。同时,加大对民办养老院消防改造支持力度,民办养老院消防改造由各地区民政部门自行组织,并根据情况给予民办养老院部分补助资金,市财政按各地区实际补助额度给予50%的以奖代补资金。
今年还将对公办养老院开展摸底调研,根据实际需求,利用慈善资金为沈阳公办养老院添置康复设备。
同时,确定对9家农村中心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维修资金主要用于院区亮化、绿化等工程建设,消防设施、监控等安保设施安装,供电、供水、供暖线(管)路改造,门、窗、床、厨房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扩大星级评定范围简化审批手续
细化养老院星级评定标准,侧重评价养老院服务质量,坚持硬件水平、软件水平同步提升,注重标准量化和可操作性,使养老院星级评定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将全市37家农村中心敬老院纳入星级评定范围,规范农村中心敬老院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取消对床位数达到30张及以上才具备参加星级评定资格的限制。
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举办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养老院。
简化养老院审批手续。取消部分养老院的消防审验手续。对1998年9月以前建设使用且未发生改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