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求发:努力在推进辽宁振兴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11月30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主持召开座谈会,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与所联系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交流座谈。
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孙东明、吴艳良、张珂、侯漫路、栗生锐、谢金红,省人大代表王喆、白金、毕存仁、刘鹤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丁景昌、方世奎、张捷、范国增、高戈平、郭辉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国企改革、乡村振兴和人才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了大家发言后,陈求发发表讲话。他指出,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补齐拉长“四个短板”,落实“六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省人大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牢牢抓住振兴发展的关键问题,围绕推动补齐拉长“四个短板”、落实“六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好职责。
陈求发强调,各级人大代表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任务,牢记责任使命,积极作为、奋发有为,努力在推进辽宁振兴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强化执政意识,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要强化职务意识,努力做反映民情民意的信息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员、解放思想的战斗员、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员,尽心尽力做合格代表。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做本职岗位的模范、打造振兴发展新动能的先锋、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的表率,成为振兴发展排头兵,影响和带动全省人民坚定不移跟党走、齐心合力谋振兴。
陈求发要求,要密切同人大代表联系,服务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各级党委要把人大代表作为党重要的执政资源、重要的依靠力量,高度重视代表队伍建设,善于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政策保障。各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充分尊重、主动依靠人大代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握代表工作规律,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做实“双联系”,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收集到的问题分级反映、处理、落实、反馈机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轶、杨忠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