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检院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良好营商环境

14.03.2017  18:36

2017年3月8日下午,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召开院务会,就如何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研讨。

会上,王嘉仡院长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当前,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服务辽宁经济环境新一轮振兴的关键。省委省政府就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已经进行了统一部署,我院作为省直事业单位,作为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积极响应,以实际行动服务医药行业企业。王院长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关注医药行业企业诉求。要深刻认识我院作为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对于全省医药行业的影响力。在做好检验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深刻体会全院的管理、业务工作对全省医药行业的影响是什么?服务全省医药行业发展的要坚持,否则就要立刻纠正。

二、要提高与客户沟通协调的能力。全院要克服全省药品检验权威的自负心理,摒弃忙碌工作下的简单冷漠。要提高与客户的工作协调能力,倾听企业诉求,积极沟通,及时反馈,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记录,做到所有工作可追溯。要避免客户对我院的误解。

三、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参与创建良好营商环境与检验职能的关系。我院是法定的检验机构。在把握检验检测客观准确的同时,要引导部门工作,多服务企业。做到两者兼顾、相互协调,不可对立。二是参与创建良好营商环境与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关系。应做到既完成全年检验检测工作,又要积极参与创建良好营商环境。要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与全院管理结合在一起,与改进全院工作作风结合在一起,与加强全院党建工作结合在一起。一定要做到全院全年在全省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力求零投诉、保证零过失。

另外,王院长代表院领导班子向全院相关部门提出三项具体要求,一是立即进一步规范全院涉企收费管理工作。二是自查自纠,在制度上行动上就参与创建良好营商环境进行整改。三是进一步畅通检验绿色通道机制,对企业急需的合理特殊需求,要突破检验时限规定,特事特办。

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也相继做了发言,大家一致赞同王院长的讲话,表示应该顺应改革发展,强化服务意识,“让自己的麻烦变成企业的方便,以自己的辛苦换取企业的满意”,提升管理,服务行业企业,助力辽沈经济新一轮的振兴,推进全省医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