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签税优险第一单 每月个税扣除额增加200元
今年1月1日开始,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在包括沈阳在内的31个城市正式启动,沈阳符合规定的个人购买税收优惠型健康险(简称“税优险”)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每月200元)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新型健康险个税优惠政策执行两个月后,三家保险公司的六款产品正式面世。3月4日,沈阳签出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第一单。
6款税优险上市 沈阳签出第一单
首批获准销售的税优险产品包括阳光人寿岁康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和D款(万能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和爱健康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泰康康乐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和B款(万能型)。
来自辽宁保监局的信息显示,3月4日产生辽宁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首单,也是沈阳地区第一单,在泰康养老辽宁分公司产生。
所谓税优险,就是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享受每月一定额度的税前扣除。按照保监会等三部门此前的规定,税前扣除的额度是2400元/年(每月200元)。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月,如果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00元/月,意味着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实际将调高至3700元/月。
“月收入越高,通过购买税优健康险可享受的税收优惠越多。假设个人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合计23%,每月税前薪资5000元、7000元、9000元、1.1万元、1.5万元、2.5万元对应全年可少缴税额分别为72元、240元、240元、480元、480元、600元。”太平养老的测算数据显示。
可以带病投保
癌症靶向药也给报销
对于市民而言,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谁才有资格享受这一政策性保险”。记者查阅产品条款发现,凡16周岁以上但未满法定退休年龄,且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均有机会投保税优险。
值得注意的是,“带病投保”成为新型健康险的最大突破。此前的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合同中,很多都将明确规定拒保“既往病史”者,对于隐瞒“既往病史”者拒绝赔付。但税优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等原因而拒保,而且还要保证续保。
在保障责任上,涵盖住院和特定门诊,并且保障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这三种最常见的慢性病;理赔时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高。
泰康个人税优健康保险项目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税优险拓宽了保障范围: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外,扩展了常见的癌症靶向药、血管支架、PET-CT、住院医疗费用中的冷暖气费用和本地救护车费。
保费随年龄增加而增加
A款产品社保外费报销80%
投保税优险的保费贵不贵?记者查询已上市产品条款发现,税优险产品的年度风险保费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以一款产品为例,在16-25岁之间投保,投保时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年保费为294元,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年保费为184元。如果在61-65岁之间投保,投保时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年保费为4157元,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年保费为2667元。对应的年度最高给付额(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症的)为20万元。另外,投保人可超额缴费,超额部分进入万能险账户。
在报销金额方面,以上市产品中较多的个人税优险A款产品为例,适用于有社保(住院及门诊+特定门诊+慢病门诊)的人群。社保范围内的剩余费用可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8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