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隐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21.11.20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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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王在应聘某外贸公司的财务岗位时,在资料中婚姻状况一栏填写的是未婚。随后,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几个月后,公司发现小王在应聘时已经结婚,便以她隐瞒婚姻状况构成欺诈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回复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什么是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具体一点就是学历、技能、身体状况等,当然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就小王的情况来看,劳动者的婚姻状况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对于财务岗位,劳动者是否结婚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其不属于履行劳动合同能力和条件的范畴。因此,劳动者的婚姻状况不是用人单位必须了解的内容,劳动者没有告知的义务,不必如实回答。因此,该公司与小王的劳动合同有效,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