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工业可获补助
成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工业的财政补助标准明确了。成都市已对去年底公布的28条工业转型升级政策出台实施细则,备受关注的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工业园区有了更明确的操作办法。
具体办法为,由市、县财政按项目应支付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费用与项目所在地区(市)县国有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的差额部分,给予用地者一次性补助。其中,流转费用每亩超过40万元的,按每亩40万元计算,单个项目补助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亩。
据了解,成都对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工业,依然颇为谨慎,要求项目必须是农产品深加工、无污染轻工业和其他有经济社会效益的环保节能型项目,且在合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期建设、投产达产后,才能领取补助。
成都市政府2009年4月发文,严格限制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企业及实施需新征用土地的技改、扩建项目。到2012年,成都工业集中度达到81.4%,上述“限令”在促进工业向“企业集中、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时间推移,成都园区用地指标愈发紧张,而一些乡镇的发展,也对产业支撑尤其是农业深加工项目提出需求。”成都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个现实课题摆在成都面前:用好集体建设用地,又要防止“户户点火”、“村村冒烟”。
2012年6月,成都市在金堂县竹篙镇红观音村、老虎寨村进行用地制度改革试点,准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供地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开创成都先河。试点通过村民自发参与土地整理,引进社会资本修建园区,再将园区厂房出租给引进的企业,让村民成为永久“房东”,从而建立起“产权入股,民主管理,公司运作,按股分红”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目前,占地70亩的一期标准化厂房主体基本建成,已达成意向性入园协议企业24家,签订入园协议企业10家,正式入园企业3家,协议引进资金4.01亿元,已完成投资1.22亿元。
竹篙镇的探索,坚定了成都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工业的信心。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成都2015年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村集体建设用地有望变身园区。
根据实施细则,成都对2015年新申请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当期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不含土地款)的项目,支持申请用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