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的司机倒车撞倒孙子爷爷被告

22.04.2016  15:43

  3岁男童在爷爷家后院玩,一辆货车倒车时忽视瞭望,将孩子当场碾压致死。而肇事车主及司机的雇主正是男童的爷爷。

  肇事司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判处缓刑。而为了获得保险理赔,孩子的父母不得不将爷爷、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赔50万元。

  日前,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了举证,质证,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事件回放

  庭审中孩子爸妈与爷爷泣不成声

  3周岁的男童亮亮(化名)家住沈阳市于洪区,去年的一天,他在爷爷家的后院玩耍。亮亮的爷爷有一辆大货车,雇佣的司机当时正在后院卸货。卸完货后,司机准备倒车离开。

  亮亮正处于司机的瞭望盲点,大货车慢慢地向孩子靠近,玩耍中的亮亮也没能发觉驶来的大货车,数秒钟后,他被卷到了车轮下。经120确认,孩子当场死亡。一家人陷入悲痛中,亮亮的爷爷更是伤心又自责。

  事后,大货车司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男童家属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被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二年。

  为了获得保险理赔,孩子的父母不得不将作为肇事司机雇主及实际车主的爷爷,连同肇事司机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0余万元。

  庭审时,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原告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了举证,被告进行了质证。庭审进行了约半个小时,原告席上的亮亮爸妈和被告席上的亮亮爷爷一度泣不成声。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律师观点

  男童父母为何起诉孩子的爷爷

  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刘敏律师解释,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害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如能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双方可对赔偿数额达成和解。

  本案中,肇事的货车司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指控,已经对男童家属予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因为法律规定的刑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者可以被判处缓刑。

  同时,在本案中,肇事司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孩子的爷爷是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兼雇主,因此成为本案的被告。受雇司机从事雇佣行为时发生交通事故,由实际车主及雇主即本案中的爷爷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肇事车辆已经缴纳相应保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被告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本案中保险赔偿限额不足的情况下,剩余款项应该由孩子的爷爷承担赔偿责任。

  新闻延伸

  为何不能单独起诉保险公司要将肇事亲人一并起诉?

  丈夫倒车撞死妻子,奶奶开车碾死孙子……开车意外撞倒亲人致死亡的种种悲剧,曾被国内多家媒体报道过。

  事发之后,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又因为死者与肇事者的亲属关系,使得一些家属不得不因为理赔问题与保险公司发生矛盾。

  就其中的核心法律问题,昨日,辽沈晚报记者采访了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陈宣辰律师。

  1.为什么要将肇事的亲人一并起诉?

  交通事故案件中,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共同起诉事故责任承担方和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

  之所以不能单独起诉保险公司,是因为保险公司是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才成为承担赔偿义务的被告。

  2.赔偿多少是否跟亲属关系有关?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予以赔偿”的规定,肇事司机的“亲人”本身并非车辆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第三者范畴,在交强险范围内,肇事司机的“亲人”应获得相应赔偿。

  至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应查看具体保险合同是如何约定,是否将肇事司机的“亲人”作为“责任免除”的范围之内。

  所以,开车致亲人死亡有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判决不一的情况,与开车致陌生的第三者死亡存在区别。

  陈律师认为,如果开车致亲人死亡是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免责;如果是其他正常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比例应与受害人是陌生人还是亲人无关,而应与侵权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比例有关。

  安全提醒

  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1.车辆前部的A柱和B柱、车辆的左、右后角都是驾驶员的视线盲区。

  2.不能迷信倒车雷达,因为倒车雷达也存在盲区,当小孩子在车边时,也可能不报警。

  3.无论是倒车还是前行,司机有必要对前后左右的障碍和行人作出准确判断,特别是可能有小孩在附近活动时,必要时要下车查看一圈。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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