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天气持续 抚顺教育局、环保局、卫计委、长途客运站等积极应对

12.11.2015  12:12

  11月9日,我市仍持续雾霾天气,市环保局空气环境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显示,当日8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为334,仍为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针对此次雾霾天气过程,我市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通过加强监测、发布预警等一系列有效形式积极应对雾霾。市气象部门积极与市环保部门展开重污染天气会商,加强应急值守和加密观测次数,相继发布霾黄色和橙色预警信号,通过预警平台、气象信息显示屏、微博、预警大喇叭、手机短信等终端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醒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科学应对,加强防范。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

  11月9日,市教育局面向全市中小学校、托幼园所下发通知,要求各教育机构加强每日晨检制度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传播;要求雾霾持续期间,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减少户外活动的时间或停止户外活动;此外,加强健康教育,养成勤洗手、勤换衣物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市卫计委:启动防治雾霾应急预案

  针对雾霾天气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市卫计委紧急部署并启动防治雾霾应急预案,落实部署防霾措施,加大各医疗单位值班值守医护人员数量,120随时做好应急相关准备,准备好应急救护材料并督促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应急就诊准备。此外,市卫计委还在官方网站和“健康抚顺”手机报客户端分别刊发防治雾霾常识和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注重健康。

  市环保局:对大气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市环保系统自雾霾出现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全员上岗制度,并成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加密了环保执法频次,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燃煤小锅炉实施了重点监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市环保局按照重污染天气环保应对措施,及时公布了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通过监测快讯、环保网络等,为市民提示健康防护和出行建议;全市环境监察人员、车辆全部上岗,实行监察人员驻厂监察,保证各项环保治理有序运行,避免污染物超标排放;对30家污染企业实行了限产,下达了通知书,根据企业生产类型不同,分别实施30%和50%的限产规定,以有效地减轻企业污染物的排放,以减轻雾霾持续的时间。

  长途客运站:随时根据天气调整班次

  10日,记者从抚顺市长途客运站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长途客运未受到雾霾天气影响。为应对近期的雾霾天气,客运站将随时根据天气情况对班次进行调整。

  长途客运站调度负责人告诉记者,客运站目前随时根据高速公路和天气情况对班次进行调整,一旦班次停运,会对旅客全额退票,并且进行情况说明,确保旅客人身安全。

  此外,记者从省高速管理局了解到,省内高速公路路况良好,没有因为雾霾天气而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