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每立方米降0.7元

19.11.2015  14:59

  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自11月20日起,各省份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也就是每立方米降低0.7元,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化肥用气继续维持现行优惠政策,价格水平不变。辽宁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1980元/千立方米(含增值税)。

  《通知》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