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违法将抄告并送单位

07.02.2017  20:11

  昨日下午,二人共乘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走快车道,被交警拦下。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靖姝摄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靖姝报道   逆行、走快车道、多人共乘……针对非机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沈阳交管部门一般采取50元及以下罚款或者口头教育等方式。昨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表示,非机动车违法违规及不文明行为将受到严格查处,警方将对违法非机动车驾驶人警方进行抄告,送往所在单位。

  昨日下午2时许,交警和平二大队二中队在南京街南五马路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仅一个路口半小时就查处违法电动自行车5辆。

  一辆满载货物的电瓶车行驶到该路口,由于装载的货物远远超出了车身的宽度,驾驶员只好用双腿将其固定住,扶稳车头,但车还是不断摇晃。交警将电瓶车拦下,并对驾驶员进行了50元罚款和口头教育。

  一辆男女共乘的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在快车道上,女子坐在后边,手里拿着刚买的拖布和扫帚。“你有两项违法行为:一是驾驶非机动车走快车道,二是二人共乘一辆电动车。”交警正准备处罚,又发现电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我们有牌子,只是没带。”驾驶人请求骑电动车回家取牌照,将妻子留在现场,被交警拒绝。《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没有悬挂号牌,电动车不能上路,交警对车辆进行了暂扣。交管部门介绍,春节过后,送外卖和送快递的电动车辆越来越多。即日起,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有闯红灯、走快车道等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辆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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