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面对拦路抢劫 这二位应变不同后果更不同
27.11.2015 04:04
本文来源: Syd.Com.Cn
面对持刀拦路抢劫,你应该如何应对?11月26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中两名被害人的不同遭遇,或许能让读者有所启迪。
王明和任勇强在北京工作时认识,后又认识了葛俊国。因在外地没有找到工作,三人商量来沈阳实施抢劫。今年4月14日晚,王明等三人乘火车来到沈阳,入住皇姑区一旅店,购买了三把刀。第二天晚上,王明等人在皇姑区向工小学附近一条小马路上,抢劫了李强(化名)。一小时后,又在皇姑区锦水街67号附近,拦住了李军(化名)。在遇到抢劫时,李强和李军表现各异,其结果也各不相同。李强毫发无损,而李军却被扎伤。
李强被拦住后,看到对方一个人手伸进怀里,怀疑对方有凶器,转身就跑。看到对方马上就要追上自己,李强将装有100多元现金的手夹包远远扔在身后,趁对方停止追赶捡包之际成功逃脱。
李军遭抢握住包不放手,被对方拿刀扎了一下。李军拿着包跑出不到20米,身上没劲蹲在了地上。对方追上来,同时用刀连扎李军腋下、背部,并将包抢跑,其实,李军被抢的包内仅有现金20余元、一部价值50元的老年手机和银行卡、购物卡等。
案发后,王明、任勇强、葛俊国相继被抓捕归案。皇姑区人民法院判处王明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葛俊国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任勇强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王明等三人退赔李强100元、李军20元,并赔偿李军医疗费等损失7万余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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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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