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下月起开车不系安全带直接“吃罚单”(图)

27.11.2014  12:39

  不系安全带以私家车和出租车司机为主。记者 李东 摄

  12月1日起,开车不系安全带,将处以20元罚款。昨日下午2时许,在鞍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召开“集中整治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新闻通气会。从即日起开始集中整治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12月1日起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将处以20元罚款。

   零容忍

  交警路查、电子眼抓拍不系安全带行为

  为进一步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行车安全系数,预防和减轻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鞍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使广大驾驶人了解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和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必要性,增强机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自觉使用安全带。在这一阶段,交管局对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教育、警告,不予以处罚。

  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交管局将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在全市重点路段、重要岗区设立整治卡点,严厉查处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各勤务大队组建机动执法小分队随时开展路检路查。同时,交管局还将利用分布在全市各岗区的电子监控摄像头对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及时录入违法系统,监控摄像头点位已在交管局外网“鞍山公安交通信息网”主页予以公布。

   多部门协力合作整治不系安全带行为

  除了交管局加大整治力度外,鞍山市交通局等各部门机关单位协力合作,宣传整治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交通局会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货运客运车司机进行宣传督导,保证营运车辆驾驶人开车必系安全带。

   直接罚

  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将被罚款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依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未按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3号令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据了解,目前鞍山市内没有城市快速路,所以市内道路都处20元罚款。

   看数据

  鞍山街头站5分钟发现多数司机不系安全带

  据了解,目前全市新车日增加可达到200多台,车辆增多给交通也带来了一定压力。乘车系安全带实际应成为一种习惯,但往往被驾驶人所忽视。昨日下午3时许,在建国大道通山街交通岗处,在路口观察的5分钟时间,大概有百余辆车经过,而在其中不系安全带的车主占了大多数,其中以私家车和出租车为主。

  当车辆正面相撞时系安全带使死亡率降低75%

  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大约有1/4的驾车人由于系了安全带而幸免于难。数据显示,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当车辆发生正面相撞时可使死亡率降低75%,侧面撞车时可降低44%,翻车时则可降低80%。系上安全带,就能有效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误区】

  1、车速不快不系安全带也没啥事,还有安全气囊呢?

  解答:交警表示,根据实验就算是以40km/h的速度两车相撞,其实相当于50kg重的物体从5层楼坠下,而且光是安全气囊无法前后完全保护司机,十分危险。

  2、重点路口有路查,那么挑小道走?

  解答: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不仅是城市主干道,交警也增派警力整治街道路段。而且此次活动是长期活动,会一直整治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3、副驾驶可以不系安全带?

  解答:按照相关法规,以及乘客的安全,副驾驶也必须系安全带。一旦发现以劝说教育为主。假设一辆小车以60码的速度撞上一根电桩,那么在碰撞的瞬间,车身以60码的速度与电桩硬碰硬,马上会停止运动,可是驾乘人员却还要以60码的速度往前冲。

  如果没系安全带,前排驾乘人员就会像一颗“人肉炮弹”冲向仪表台和前挡风玻璃,可以想象,胸部、头部等人体脆弱部分哪里经得起撞,多半非死即伤。

  可系上安全带后就不一样了。当碰撞发生时,安全带首先紧缩,将乘客牢牢地固定在坐椅上,然后再慢慢地松开,避免把人的肋骨拉伤。要是再加上安全气囊的保护,一般情况下驾驶人员受伤的情况会趋于很小。所以,安全带可以说是交通事故中的救命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