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交通运输业借“营改增”转型升级

17.12.2014  13:33

  “缴纳增值税大大节约了公司的现金流,减轻了我们的资金压力,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加速营运车辆的更新,市民出行更加舒适、安全不说,电动车辆还环保低碳,对建设生态城市也很有帮助。”12月12日,鞍山市国税局铁东分局办事大厅内,谈起“营改增”优惠政策时,鞍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财务处办事员张妍满口都是称赞。

  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鞍山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随着鞍山税收“营改增”工作持续推进,对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值得一提的是,交通运输业扩大车辆规模、加快发展意愿不断增强,正借“营改增”东风实现企业自身转型升级。

  “营改增”试点实施后,鞍山一些企业全方位、多渠道了解“营改增”税收政策,积极进行税收筹划,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最大限度地抵扣可抵扣进项税,使公司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能够最大程度获利;没有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为能享受抵扣政策,积极按照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充实财务人员,完善财务核算,规范企业运行。

  肩负着鞍山公交运营任务的鞍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是“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最大的受益者之一。今年,该公司抢抓“营改增”促进产业升级的良好时机,筹措1亿元资金,对企业原有的高耗能、高排放车辆进行了更新,仅车辆购置这一项抵扣的进项税额就达1500万以上。

  鞍山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赵海东介绍说,当前交通运输企业普遍以挂靠运营为主,全市有货运车辆1.7万余台,其中80%至90%为挂靠车辆,“散兵游勇”的经营方式使买车、车辆维修等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企业税负反而上升了。面对这种状况,已有部分企业主动调整经营方式,变“松散”为“紧密”,收入统一入账,营运款统一结算,物资统一采购,充分利用“营改增”税收政策,以期降低企业税负。

  一些“嗅觉”敏锐的小企业也主动调整经营模式,最大限度地享受改革红利,交通运输业内部行业整合正在悄然发生。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按3%缴纳增值税,名义税率与原来的营业税税率一致。看似税负较低,但对于下游企业可抵扣的额度也较一般纳税人少,因此小规模企业在市场上更不具有竞争力。“政策在发挥其引导作用,加速小企业做大做强。”赵海东说,目前政策允许小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下游企业可增加抵扣税款,且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会加速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现在有些企业正积极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还有很多小运输企业主动寻求挂靠大企业。大型企业在这一趋势下也将进一步提升,向专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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