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医院停车收费 有了统一“标准”

02.07.2015  14:31

  即日起,市民到我市各医院收费停车场停车,缴纳停车费时有“标准”可依了。昨日,鞍山市发改委规范了鞍山市各大医院院内停车收费标准,机动车每台每小时2元,每台每天最高不超过20元。

   每小时2元住院患者每日4元

  为使全市各大医院院内环境更加规范整洁,确保车辆停放安全有序,方便医院工作人员及来院患者和家属的车辆停放,鞍山市发改委规范了鞍山市各大医院院内停车收费标准,要求全市各大医院的收费停车场均须按此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是机动车每台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停车1小时以上的,每超过半小时增加1元,每台每天停车收费最高不超过20元。住院患者停车凭有关手续每台每日4元,门诊患者停车凭有关手续每台每日2元。

   非营运车辆15分钟以内免费

  在各大医院的停车场内,经常会有一些送人不需要长时间停放的车辆,此次对这类车辆的收费标准也做出了明确的规范,限定时间内免收停车费。具体标准是对即停即走的营运车辆停车12分钟以内,其它车辆在15分钟以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同时,对于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自来水、供电、煤气工程等抢修车以及邮政车免收车辆停放费。

   收费须公示停车别忘要票据

  不少市民到医院停车,并不知道如何交费。为让市民能够对停车收费标准“一目了然”,此次要求收费单位要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等内容进行公示。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各医院的停车收费单位必须把所有的收费标准,包括住院患者怎么收,什么样的车免费、收费每日最高是多少等等统统标明,而不能仅标注每台每小时几元,让市民能够明明白白交费。同时要求收费单位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市民在驶出医院停车场时别忘索要票据。

   发现乱收费将依法严加查处

  目前我市共有5家公立医院设有 收费停车场,包括中心医院、鞍钢集团总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三院和肿瘤医院。医院都规划了停车位,车辆能够有序停放。目前我市各医院的收费停车场已按此规范执行。市中心医院住院患者只要拿着住院押金收据,到中心医院车辆管理科办手续,就可按每台每日4元交费。三院停车场门诊患者只要持本人门诊病志和本人驾驶证就可按每台每日2元交费。

  为防止收费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市发改委将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在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加查处。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将予以公开通报。

   医院院内停车收费标准

  普通停车

  每台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1小时以上每超过半小时增加1元每台每天收费最高不超过20元

  患者停车

  住院患者停车每台每日4元门诊患者停车每台每日2元

  即停即走

  营运车辆12分钟以内免费非营运车15分钟以内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