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台安法院调解执行一起劳动争议案
08.07.2019 15:32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90余万元,被执行人就是拿不出来怎么办?昨日,记者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台安法院执行局三团队成功调解一起这样的劳动争议案。
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刘某(已故)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过劳动仲裁机构仲裁认定为工亡,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郭某给付申请执行人抚恤金、工亡补助金共计9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郭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三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上查控,依法查封了郭某名下的一辆车,且未发现郭某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在认真分析案情后,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对其释法明理、耐心疏导,进行协商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某每月给付三名申请执行人3万元,直至全部给付完毕。
(责任编辑:李丹一) 作者:刘铎 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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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19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