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安全带“虚系”路遇车祸伤挺重
09.01.2015 16:33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近日,在达道湾鞍旗路附近,一辆出租车与一辆吉普车在十字路口相撞。两辆车均受损严重,但吉普车司机仅受轻伤,而出租车司机却受伤较重。原来,出租车司机虽然系了安全带,却用钉子卡住了安全带,发生车祸时安全带并未起到安全作用,导致后果严重。
6日早晨,杨先生路过达道湾鞍旗路附近时,看到一辆吉普车和一辆出租车相撞。“出租车整个机关盖都凹进去了。”杨先生说,由于两辆车车速都很快,碰撞十分惨烈,两辆车受损都很重。而且两名司机都受了伤,但出租车司机明显比吉普车司机受伤更重。“出租车司机拿钉子卡住了安全带,发生碰撞时安全带没有起到作用!血淋淋的教训啊!”杨先生说,他发现出租车司机位置上的安全带卡扣被用螺丝钉卡住,这样安全带就不能收缩,感觉身上一点儿也不勒,但车祸发生时,安全带也起不到作用,这也是出租车司机受伤较重的原因之一。
连日来,记者针对我市出租车司机系安全带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为了逃避处罚,不少司机虽然系了安全带,插头却未放入锁扣内,安全带成了一种摆设。“别说绑在身上一天,就绑身上一个小时也受不了。”出租车司机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市区里的车速普遍都不快,再遇上堵车,车开不起来。出租车司机在车里一坐一天,如果一直系着安全带,将身子整天束缚在座椅上,活动非常不方便。很多出租车司机因为安全带太紧,想出各种办法把安全带放松,有的用小铁夹,有的则用纸片、系扣卡住……自从我市交警部门整治行车不系安全带以来,不少司机想出各种办法来规避。
据交警介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20元,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不扣分,但罚款20元。本报提醒,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广大驾驶员还是应该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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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5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