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任鞍山市副市长 接替杨力任市公安局局长
中国经济网鞍山8月19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辽宁鞍山日报消息,8月18日,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超为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任命:李超为鞍山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杨力的鞍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接受杨力辞去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超,1960年4月生,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2013年5月任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力出生于1956年4月。
李超简历
李超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辽宁盘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
1979.09- 1981.08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学生
1981.08- 1982.09辽宁省盘锦劳动改造总队三队小队长
1982.09- 1985.09辽宁省盘锦新生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刑警股科员
1985.09- 1986.06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科员
1986.06- 1987.04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科员
1987.04- 1992.08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科员
1992.08- 1997.11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副科长
1997.11- 2002.08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税侦大队大队长
2002.08- 2003.1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3.12- 2005.03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2005.03- 2009.04辽宁省大洼县副县长、大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4- 2010.11辽宁省盘锦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0.11- 2013.0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
2013.02- 2013.05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3.05- 2016.07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07- 2016.08鞍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提名为鞍山市副市长人选
2016.08- 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