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推出有效措施加强稽查管理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税收形势,鞍山市局全体稽查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振精神,迎难而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收稽查管理力度,很好地保证了稽查工作任务的完成。
1、着力查处大案要案。紧紧抓住已发现的案件线索或者挖掘新的案件线索,以查处涉税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集中精力干好稽查工作的“主业”,对违法者敢于碰硬,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实现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的目的。
2、积极组织查补入库。加大税款催缴力度,积极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解决“查而不入”问题,年底前必须将查补收入有效转化为入库收入。
3、突出案件曝光和联合惩戒。继续加大案件曝光工作的力度,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符合条件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必须纳入“黑名单”,在地税网站上曝光并将相关违法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4、完成各项重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完成指令性查处任务,积极查办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有效开展发票整治工作;完成好专项检查和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发挥税务稽查执法刚性作用,打击震慑涉税违法行为;与国税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对总局、省局随机抽查确定的重点税源(集团)企业开展企业自查和重点税收检查。
5、强化稽查工作管理。加强管理指导和绩效考核工作,细化稽查措施,提升稽查水平;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提高案件的结案率和查补税款入库率。
6、坚持规范执法和廉洁执法。严格贯彻落实“规范进户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对进户检查坚持市局统一选案的原则,严禁随意进户、重复进户;认真执行稽查工作规程和工作规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好税收违法案件的“一案双查”,认真履行“一案双查”责任,及时转交重大税收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