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获评“2015年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优秀单位”

16.03.2016  16:06

  为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年初,鞍山市委派出检查考核组对鞍山市局党组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经市委常委会议审定,鞍山市局被评定为“2015年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优秀单位”。

  2016年,鞍山市局党组将在省局党组、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带领下,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敢于较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做贡献。